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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5
北京教育考试院日前正式发布了2014北京高考加分政策。2014年北京高考加分将实行“瘦身”新政,不仅减少了加分项目,也减少了加分分值,六类考生可加20分。下为详细内容: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京教计〔2012〕16号文件规定,2014北京高考加分政策。
一、照顾对象及照顾办法
(一)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1.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毕业生。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的具体名称,以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规定的赛事为准,另文公布。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的应届毕业生。测试标准以教育部制订的部分运动项目省级统一测试标准执行,另文公布。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5.烈士子女;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列入此项)。
(二)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4.下列被列入教育部下发的“获奖学生名单”中具有保送生资格未被保送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三)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四)下列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五)下列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以上标注符号“*”的照顾政策仅适用北京地区的高等学校投档录取。
标签: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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