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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编辑:sx_liujy

2016-02-01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2016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高等学校全称: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431)

高等学校英文名称:Zhejia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Special Education

主校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招生范围:面向省内招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设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三位一体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五章 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全部科目均为P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者。

第六章 报考说明和要求

(一)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二)报考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七章 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内考生均可参加报名;

(二)考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登陆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zjtjxy.net/),点击招生网图标,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三)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通过审核后可以从招生网上打印,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的公章);

(2)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4)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会考成绩、相关选修课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

(5)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获奖(荣誉)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不符合专业身体要求的考生则不予参加综合测试。

(四)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材料递交:考生须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学院学生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邮编310023)。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第八章 选拔程序

(一)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学院根据有关报名要求和资格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初审合格名单,报名考生可直接网上查询;

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具体内容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 (现场展示的所需用品请自备)。综合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各项分数比例如下:

仪表仪态(20分)、小品表演(25分)、动作模仿(25分)、语言表达(30分)。凡在高中阶段取得的各种荣誉(包含团体、小组项目),测试时可作评分参考。

(二)成绩反馈及入围考生名单确定

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学院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及综合测试分数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以在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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