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浙江高考 > 浙江高考资讯

2016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编辑:

2016-02-02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八条 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截止到报名结束时的等级)。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且每生根据考生科类限报一个专业。

第九条 由学校自行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学校制定测试考核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项两部分,总分不超过150分。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30分,由考评组专家按要求独立评分;素质特长项满分最高20分,由考生申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后公示。

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与方式如下:

2016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素质特长记分如下:

素质特长分为文艺类、体育类、证书类、荣誉类等,单项最高20分,考生所申请特长的奖项、证书及各项事由均需在高中阶段,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结束日期之前获得方为有效。考生在报名时须主动填报相关内容,未填报的、填报内容不合规定的或无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同时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素质特长分。上述素质特长项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综合素质测试环节查验原件。

2016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申请该类特长的考生须由公正第三方证明,经学校审核小组初审通过后,由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面试、评审,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方可得分。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