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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三十一、试点方案与现行高考有哪些区别?
招考模式和内容 | 改革试点方案 | 现行高考招生 | |
统一高考招生 | 考试科目 | 6门中3门为统一的必考科目,3门为选考科目;不分文理。 | 6门(主体考生)均为统一的必考科目;分文理。 |
考试机会和成绩有效期 | 除语文、数学以外,其他科目2次机会,成绩均2年有效。 | 除英语听力和技术外,其它科目只有1次机会,成绩当年有效。 | |
招生要求 | 高校确定至多3门选考科目范围,考生1门符合即可报考。 | 高校无考试科目范围要求。 | |
志愿与录取 | “专业+学校”平行志愿;不分批次;按专业平行投档。 | 高校平行志愿;分批次; 按高校平行投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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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提前招生 | 选拔基本依据 | 全省统一普高学生以全省统一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职业技能全省统考成绩为基本依据。 | 高校组织的文化课(不少于3科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
录取方式 | “一档多投”,即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时,由考生选择确认1所。 | 只能报考1所高校。 | |
单独考试招生 | 考试科目 | 语文、数学+职业技能,外语不作统一要求。 | 语文、数学、外语+专业基础。 |
考试机会与成绩 | 职业技能有2次(含操作);职业技能成绩占50% | 专业基础只有1次(仅笔试);专业基础成绩占43% | |
志愿与录取 | “专业+学校”平行志愿; 按专业平行投档。 |
高校平行志愿;按高校平行投档。 | |
招生高校 | 扩大到部分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 主要为高职院校专业。 | |
三位一体招生 | 评价方法 | 试点方案继续深化完善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方法与机制,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对学科性向和专业潜质的测试。 |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解读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浙江政策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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