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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五、资格认定
1.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总人数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
2.我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的材料,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生资格。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与获得自主生资格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3.获得自主生资格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3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浙江大学。在高考录取时,自主生不应低于考生所在省我校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生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分值。优惠分值分为五档(10分、20分、30分、40分,特别优秀者可降到一本线录取)。
六、工作时间表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3年1月12日。
3.网上确认考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20日。
4.AAA测试时间:2013年3月2日,详见“报名系统”。
七、监督制约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自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2.为保证自主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自主选拔结果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推荐;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资格,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八、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
【总结】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就为大家整理到这儿了,精品学习网会持续为大家整理关于自主招生考试的信息,请大家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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