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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第五条 划线公示
学校根据自主选拔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结合自主选拔招生计划分别确定第一、二类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通过重大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中学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重庆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合格考生。
第六条 录取要求
1.优录原则
第一类 “学科潜质生”
(1)优秀等级者(合格人数的10%左右):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专业满足前两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所报专业与面试模块相关专业吻合,招生计划少和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录取人数受限);
(2)合格等级者: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上20分(总分非750分的,按比例折算),专业服从调剂方可录取(我校提档线与当地一本线分差未达到20分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方可录取)。
我校参考自主选拔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和自主选拔预留专业计划合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平行志愿省份以模拟投档线为准)的考生,满足其前五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顺序按照先选与面试模块相关专业吻合的专业,再考虑其他专业。招生计划少和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录取人数受限)。
第二类“学科特长生”
优秀等级者(合格人数的20%以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专业满足与学科特长相关的前两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所报专业与学科特长相关专业吻合,招生计划少和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录取人数受限)。
合格等级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参考学科特长、专业志愿,结合自主选拔成绩、高考成绩和预留计划安排到与学科特长相关的专业。
备注:第一类和第二类合格考生中获得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报考资格者:优秀等级: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合格等级:其高考成绩须高出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20分及以上。高考成绩未达到要求者:参照录取原则安排到其它专业。
2.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凡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合格考生,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顺序志愿)填报重庆大学;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补填高考信息要求
第一、二类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均须于2013年6月30日前按照“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址: http://zhaosheng.cqu.edu.cn/】网站上公布的通知要求,登陆“重庆大学特殊类型考试报名系统”补填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高考信息,过时未报者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4.执行各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其它
1. 进入“卓越大学联盟”合作高校的学生,可在大学期间共享“卓越大学联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内外交流、图书信息等优质资源。
2.我校将建立中学诚信和跟踪反馈机制,敬请各中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开展推荐工作。
3.凡发现中学推荐或考生自荐材料中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中学推荐资格及学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相关部门。
4.学校设立投诉及申诉电话(023-65103501)接受社会监督。
5.若出现国家政策调整,重庆大学相关政策也做相应调整。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传真:023-65105206
网站:http://zhaosheng.cqu.edu.cn/
6. 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3年重庆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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