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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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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3月6日后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报到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3年3月8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缴费手续(学校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领取准考证。考生往返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

(三)测试

测试方式:初试加复试

初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一项特长项目(可选语文、英语),初试科目为语文(特长项目选择语文)、英语(特长项目为英语),初试形式为闭卷。 文理科考生均可报名。

初试时间:2013年3月9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

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选考生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和进行评定,并以此为依据认定考生的“自主选拔资格”。

(五)入选名单公示

广西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资格认定名单经“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和中学进行四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六)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优惠政策

(一)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认定资格后,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且高考总分(含照顾分)不低于广西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者,可任选其特长科目相关专业。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者,如选择非特长相关专业,等级为 “优秀”者可加40分,等级为“良好”者可加20分,学校根据其加分后的总成绩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排序录取(或退档)。

3.特长科目为语文的相关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对外汉语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管理哲学)专业、法学专业;特长科目为英语的考生可选相关专业为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泰语专业或越南语专业。

(二) 特长科目为语文,自主选拔资格等级为“优秀”,且高考语文单科总分超过130(含)分者;特长科目为英语,自主选拔资格等级为“优秀”,且高考英语单科总分超过140(含)分,同时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等级为A者,可申请破格录取,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选其特长科目相关专业就读。

(三)对于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我校的考生,经在校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符合学校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成立“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纪检、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整个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37062)。

(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如存在弄虚作假申请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者相应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其它

若国家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3年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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