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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3-11-29

八、 报考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须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限从上述12个专业中选择填报(填报其它专业将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在此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北京市文、理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时,我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予以审查录取;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的考生,我校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九、 监督机制

我校将按照“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在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十、 附则

1、 本实施方案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审批;

2、 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3、 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我校自主选拔招生的推荐资格。

十一、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bjut.edu.cn/

电子信箱:zsb@bjut.edu.cn

咨询电话:010-67391609

举报电话: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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