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2-02
四、录取办法
考核等级合格者:2013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设有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批次专业填报的省份需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满足考生所填报学科内的专业志愿。
五、其他
1、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学校纪委监察电话:025-84396827。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028-84395708。
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须根据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与学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3、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备案。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40011-20200,025-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http://zsxx.njau.edu.cn
总结:以上就是“《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自主招生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小编推荐: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