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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sx_zhaoll

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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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将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学习。

面向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公布,已获得中学推荐的江浙沪学生无需再报名参加“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

一、选拔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含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数),公示入围名单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倍。招生专业以文、理相关的基础和应用学科为主。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对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B、考生自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按照有关报名程序进行自荐:(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高中阶段参加下列学科比赛并在总决赛中获奖的,如“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获奖者;(3)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学生。

四、报名程序

A、中学推荐生:学生使用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2012年12月19-2013年1月7日。

B、自荐考生:考生直接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点此进入),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连同有效的获奖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其他证书不需要)复印件等材料于2013年1月7日(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网上报名日期为2012年12月19日-2013年1月7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招生办公室200062。

江、浙、沪自荐考生如愿报考我校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请同时报名“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

五、审核

A、中学推荐生:直接参加我校于2013年2月23日举行的文化测试,考场、时间安排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B、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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