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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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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3

1.联考一门单科成绩位居该科全体联考考生的前10%;

2.联考总分位居我校同科类所有考生的前10%。

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复试考生最多只能选择一个学科组进行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网址:www.aoff.whu.edu.cn)。

(二)复试

复试分拓展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来校报到。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拓展能力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实行一卷制,不分文理科。旨在考察学生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空间思维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品质等,含逻辑推理、创新潜质、图形认知、材料分析等内容,时长120分钟。

2.综合能力面试。分学科组测试,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拓展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分学科组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获奖名单。名单于2013年3月底左右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对于2012年自主选拔一等奖获得者,如其符合有关规定,直接获得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志愿合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我校予以录取到其复试学科组相关专业学习。对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学生,其认定办法、优惠录取政策参照《武汉大学2010年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特殊人才选拔考核办法》(武大招毕字〔2009〕34号)执行。

3.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学生相应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六、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6701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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