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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4
五、录取
1.根据两种选拔办法的成绩分别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1)学科基础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学科基础测试分数线为合格;
(2)面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为合格。
2.自主选拔录取对象按成绩分A、B两类优惠等级。
A类优惠等级对象:
(1)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前10~20%的学生;
(2)面试成绩优异的学生;
B类优惠等级对象:除A类优惠等级外的合格学生。
3.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与通过公示的学生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报送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六.优惠政策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如设自主招生批次,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志愿),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录取政策如下:
A类优惠等级: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的考生,可录入我校教育实验学院学习,并可优先选择专业;
(2)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
B类优惠等级: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的考生,可在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中予以满足(专业志愿重复或空白无效);
(2)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且与提档线相差在30分之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专业选择上采取在原始分上增加20分(江苏考生加10分)排序安排专业。
七、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5%。
八、招生专业
除艺术类专业产品设计,文史类专业法学,理工类专业建筑学、信息安全(保密方向)专业及国际班外,其他本科专业均招收自主选拔录取考生。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监督电话:029-88493708。
3.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被推荐考生考试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十、本办法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在自主选拔过程中如有疑问和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室咨询反映。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
邮编:710072
E-mail:ao@nwpu.edu.cn
咨询电话:029-88460206 029-88492310(传真)
招生办网址:http://zsb.nwpu.edu.cn。
总结:有关于“2013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就为您介绍完了,精品学习网高考站编辑将第一时间特别整理各大高校自主招生信息,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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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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