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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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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5

五、测试与初选(学校测试只进行面试,不笔试。)

1、面试时间:3月1日(周五)现场报到确认。3月2-3日(周六、周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考生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为个人陈述、抽答题,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3、入围成绩划线:面试后入围成绩的划线办法为考生面试成绩占50%,考生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全省统考成绩之和的50%。根据考生最后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入围分数线。

4、面试合格考生的确定: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3月20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寄送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报贵州省考试院进行公示。学校将再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并于4月15日前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成为贵州大学自主选拔面试最终合格考生。

六、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一本最低投档控制线,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由学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学校可根据对其高考成绩要求及实考成绩,决定是否向省招生考试院提出破格投档申请,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

2、进档专业安排。达到一本线的考生,可在学校同科类专业中任选专业;破格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学科特长确定专业录取。

3、凡被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进校后可择优选送到浙江大学等学校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交换学习。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92075、8292496传真:8292075

监督投诉电话:0851-8292013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50025

总结:贵州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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