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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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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5

3、初选

由我校自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参加自主选拔测试人选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tju.edu.cn)公布,同时在报名系统内相应栏目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4、考核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2012年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或面试。

测试科目:数学,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自然科学(涵盖物理与化学),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社会科学(涵盖语文与英语),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总分350分。

5、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或面试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合格人选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三、录取原则

为选拔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我校将预留总招生计划5%左右的计划数用于录取自主选拔合格学生。

1、我校将在测试或面试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确定认定结果。

2、取得自主选拔合格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2年高考(微博),且自主选拔批次(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并根据其自主选拔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A类:考核成绩位于前30名者,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31-100名者,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可加20分安排专业;前100名者,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线但达到了当地一本线,且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考核成绩位于前50名的考生,高考被我校录取,入学后若入学摸底考试达到一定标准,则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入我校“求是学部”(卓越工程师培养中心)学习,且在后续学习中将被作为本硕博连读重点培养对象。

B类:考核成绩位于101名(含)以后被我校认定合格者或校长实名推荐面试合格者(校长实名推荐仅限天津市),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安排专业;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但在我校录取线下3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

以上A、B两类中,选择专业时,若高考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徒手画测试在面试时进行,测试地点为天津大学。

注:以上提到的“录取分数线”在平行志愿省份为“最终模拟投档线”。

3、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2012年7月5日),考生需填写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高考志愿填报回执》,并按时提交,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资格。

四、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日至12月18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23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审核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30日。

4、缴费时间: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8日。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月16日至2月11日。

6、测试时间:2012年2月12日。

7、报名费:200元/人。

8、测试地点: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在全国除西藏以外所有省会城市及辽宁大连设置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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