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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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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

四、审核

A、中学推荐生:直接参加我校于2012年2月11日举行的文化测试,考场、时间安排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B、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2012年1月10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先选择考点,然后网上付费。

五、报考费支付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考试费壹佰元(¥100),中学推荐生和初审合格的自荐考生请于2012年1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报考费(登录系统后在左边菜单栏选择“网上支付”)。中学推荐生确认个人信息后即可网上付费;通过初审的自荐生必须先选择考点,然后进行网上付费。

付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6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粘贴照片后请中学盖章确认。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六、测试安排

时间:2012年2月11日一天;科目:数学、 英语、语文;

考点:我校将在江浙沪及多地设立考点,具体考点等确定后公布。

七、录取原则与优惠政策

我校按照学生文化测试成绩,按中学推荐和自荐考生不同,分文理科类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划定档次。

1、A档:即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需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一本线且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我校即予以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对自主选拔录取有另外规定的,则按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2、B档:即获得我校加分录取优惠(未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需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我校投档范围内,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的,则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安排专业。

学校还另划定获得申请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面试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江浙沪考生(包括中学推荐生和自荐生)有资格申请参加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面试,面试合格者将获得免费师范生自选拔录取资格。

入围我校自主招生名单(即A档)我校将在3月底前公布,并报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5月中旬公布为准。

八、领导和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实施过程中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公平、结果公示。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方案的实施。监督电话:021—54344651。

3、对在自主招生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存在责任的中学,将取消其来年推荐资格;对存在责任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1—62232212。

2、本方案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结:自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招生方案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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