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2-06
七、监督制约机制
1.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自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2.为保证自主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自主选拔结果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推荐;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资格,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教学厅[2011]10 号文件规定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八、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总结:浙江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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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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