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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
3、考核
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核平时积累,考生无需刻意准备。各专业类别考生的考核方式如下:
专业类别、专业 |
考核方式 |
满分 |
理工甲类、理工乙类、文史类 |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
100分 |
一对一多站点结构化面试 |
100分 |
|
理工乙类 |
专业潜质综合测试(笔试) |
100分 |
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绘画基础。
考核时间:2012年7月1日
考核地点:东北大学一号教学楼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自主招生准考证参加考核。
4、拟录取名单公示
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和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之和。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综合评价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7月5日后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和填报的专业志愿,分专业类别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录取专业。
2、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为选拔具有学科特长、综合素质高以及全面发展的人才,视生源情况给予报名条件A、条件B和条件F的考生一定的优惠政策。
4、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辽宁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次录取开始前的自主招生录取批次办理录取手续。
5、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第一批次及其以后批次的录取。
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监督机制
1、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生考核工作。
2、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北大学2012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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