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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三、录取原则
为选拔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我校将预留总招生计划5%左右的计划数用于录取自主选拔合格学生。
1、我校将在测试或面试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确定认定结果。
2、取得自主选拔合格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2年高考,且自主选拔批次(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并根据其自主选拔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A类:考核成绩位于前30名者,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31-100名者,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可加20分安排专业;前100名者,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线但达到了当地一本线,且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考核成绩位于前50名的考生,高考被我校录取,入学后若入学摸底考试达到一定标准,则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入我校“求是学部”(卓越工程师培养中心)学习,且在后续学习中将被作为本硕博连读重点培养对象。
B类:考核成绩位于101名(含)以后被我校认定合格者或校长实名推荐面试合格者(校长实名推荐仅限天津市),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安排专业;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但在我校录取线下3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
以上A、B两类中,选择专业时,若高考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徒手画测试在面试时进行,测试地点为天津大学。
注:以上提到的“录取分数线”在平行志愿省份为“最终模拟投档线”。
3、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2012年7月5日),考生需填写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高考志愿填报回执》,并按时提交,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资格。
四、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日至12月18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23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审核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30日。
4、缴费时间: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8日。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月16日至2月11日。
6、测试时间:2012年2月12日。
7、报名费:200元/人。
8、测试地点: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在全国除西藏以外所有省会城市及辽宁大连设置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五、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选拔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及高考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七、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八、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27401800(传真)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2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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