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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北电力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3-12-10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申诉渠道

北京校部 纪委办公室:大学主楼D座435

申诉电话:010-61772411

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纪委办公室:一校区综合楼603

申诉电话:0312-7522700

电子邮箱 :hbbd163@eyou.com

十、重要说明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

2、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将影响申请人的考试资格初审,考生按照报考校区将申请材料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

3、《中学推荐表》寄送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5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将影响学生的考试资格初审,中学按照考生报考校区将申请材料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

4、初审结果查询:2012年1月10日分别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查询是否获得测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同学自行打印考试通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

5、测试确认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2年1月16日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考试。

6、测试时间:2012年2月25-26日。

7、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

8、测试结果查询时间:2012年4月底前。网上查询测试结果,所有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9、由于通过初审的人数和最终认定资格的人数有限,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

10、请考生提醒所在中学,及时将《中学推荐表》按照考生报考校区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

11、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属考生个人责任的将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或入学资格,属中学责任的将取消所在中学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12、所有信息将及时发布到本科招生信息网,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51963538

十二、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上述办法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2年华北电力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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