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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简章:201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3-12-11

五、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分为两类:A类考生不指定专业,B类考生仅限护理学专业。

2、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均须参加当年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写第一顺序,B类考生须同时将第一志愿专业填写为护理学,A类考生须服从在医学部同批次招生专业范围内调剂。

3、A类考生可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当地录取线下20分内提档录取(不重复计算其他加分,须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于高考成绩达到医学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加10分的优惠。

4、B类考生需与医学部签订协议(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毕业时如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只限推荐护理学专业),可在医学部录取线下50分内提档录取(不重复计算其他加分,须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5、高考出分后考生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将《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报考确认单》填好寄回医学部招生办公室,不按医学部要求填报志愿或未寄确认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2月20日,请学校或学生本人将推荐材料寄送至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材料寄送截止12月2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所有考生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2、初审通知:2011年1月上旬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3、笔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于2011年1月中旬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笔试通知。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

七、其他事项:

1、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医学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

2、各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所有推荐材料务必客观、准确,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细则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邮编:100191电话:010-82802191传真:010-82802223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主招生简章:201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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