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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摘要】:部分普通高校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每年都会有学校由自主招生的资格,下面是精品学习网小编整理的“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将继续自主选拔录取应届高中毕业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主要选拔录取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以及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总计划的5%以内。
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等共11个专业及2个招生大类。
三、报名条件
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中学推荐: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20%以内)、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向远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省级重点中学原则上不超过3人,普通中学为1人。
(二)个人自荐: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自荐。
1.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除外)
2.高中阶段已在下列全国性中学生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该类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者,恕不接受报名)
(1)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
(4)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5)全国“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3.高中阶段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高中毕业生。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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