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2-23
第五条 录取政策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自主选拔录取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
(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
(二)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三)经考核认定,在某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及相当培养潜质、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
具体以资格通知书为准。
第六条 相关说明
(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为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以及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在确定测试资格时,我校将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学生适当倾斜。
(三)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入选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四)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港澳台侨生招生类别以及医学长学制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不纳入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范围。
(六)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学生须留意教育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公布的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若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九条 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附件1 中山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划分
附件2 中山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家推荐信
有关于2014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本文切实帮助到即将报考中山大学的考生,祝愿各位好运~~
推荐阅读: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