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编辑:

2014-01-04

五、入围及录取办法

1.入围名单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采取“分类排序,兼顾学科”的原则确定。

2.凡入围考生,如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填报指定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设置有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在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栏填报。

六、考生资助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特别是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考生,可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免除考生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报名费用。考生入学时可申请资助,学校将为其开辟绿色通道。

七、实施程序

1、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并在2014年2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寄至或送达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2014年2月14日前,考生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校招办联系。

3、我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于2014年2月15日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4、2014年2月16日—20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登陆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A类(笔试+面试)考生交200元、B类(面试)考生交100元,并打印准考证。

5、2014年3月2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6、2014年4月底,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八、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 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374、6786333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总结:以上就是“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自主招生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相关推荐:

全国高校2014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汇总

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