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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5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4、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5、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录取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有异议,可与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4—87971822。
八、联系、咨询方式
1、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1362(传真)
2、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
扬州大学招生招生办公室
3、网址:请点击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4、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九、本方案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4年扬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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