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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4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额的5%。
四、选拔程序
(一)我校依据自主招生录取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1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二)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测试,面试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发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到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三)我校将对通过面试测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200%,根据考生面试测试成绩高低择优提出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并提交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四)候选考生名单将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经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五)经公示无异议,最终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与我校签订《南京医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信息网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未报送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候选资格。
五、录取政策
凡获得南京医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及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我校根据面试测试结果,最终确定通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的考生名单,在此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确定测试结论为优秀及合格的考生名单。
根据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优录政策:
(一)获得自主选拔录取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一本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二)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一本控制线上,学校将给其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择优录取;若加1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应分数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安排相应专业择优录取。
六、保障措施
1. 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接受社会监督。
2.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七、有关说明
本方案由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njmu.edu.cn/ 电子信箱:zj@njmu.edu.cn
电话:025-86862670、86863443 传真:025-86862670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邮编:210029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医科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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