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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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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8

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须填满专业志愿且不能重复填报。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并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A档或B档类别,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线)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实考分,下同)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10分。

2. B档:对在自主招生复试中成绩排名前20%的优秀考生,经专家组评价、择优推荐,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高考成绩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一本线及以上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20分。

(三)专业分配

1.长学制专业(限理科):各省(区、市)自主招生中长学制专业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高于40%。相同科类自主投档考生按享受自主优惠分值后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根据本科一批模拟投档数据,录取至其填报的长学制专业志愿之一或认定的长学制专业。

2.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且未录取至长学制专业者,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安排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者,由我校视情况录取至认定的非长学制中医药类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区、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在自主招生工作进行过程中,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八、时间安排

项目 内容 时间 备注
报名

  网络报名

  邮寄材料

  2015年3月4日至

  2015年3月27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和“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1.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

  2.请以EMS特快专递邮寄,切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

复试查询 复试名单查询 2015年4月27日后 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通过初审者,请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复试须知》。
复试 打印准考证 2015年6月12日前
报到 2015年6月13日(周六)

  笔试、面试

  心理素质测评

2015年6月14日(周日)
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名单公示 2015年6月22日前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招生网址:http://www.bucm.edu.cn/zhaosheng

电子邮箱:zjczsb@bucm.edu.cn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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