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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sx_haody

2015-02-28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5年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在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总计划5%的要求,我校2015年拟通过自主招生预录取230名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专 业 预录取计划数
文科 理科
金融学 18 27
金融工程   19
保险学 3 4
保险学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 5  
保险学精算双语实验班   5
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 4 4
经济学基地班 3 3
会计学 14 15
财务管理 14 15
财务管理双语实验班 4 4
经济统计学   11
工商管理 2 3
市场营销 2 3
财政学 4 4
电子商务   5
法学-会计双学位班 4 4
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4 4
商务英语 2 2
人力资源管理 2 3
数学与经济学双学位班   6
新闻学 2 2
合计 87 143

注:我校相关学院及专业介绍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二)具有我校相关学科的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起至3月22日;

纸质材料收件截止日期:2015年3月29日(以我校收件日邮戳为准)。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2.按要求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3.打印《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 加盖学校公章,并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予以公示。

4.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或其他关于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并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予以公示。

5.将加盖中学公章的《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6.将《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至我校(请勿以其它方式邮寄),具体要求如下:

收件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

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联系电话:(028)87092355;

邮政编码:611130;

注:请将《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并在EMS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7.凡获得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推荐的考生,其推荐材料须由推荐单位盖章(或推荐人亲笔签名)后,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于2015年3月29日前将推荐材料单独寄达我校(不得与考生报名材料一起邮寄)。

五、考核办法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自主选拔测试的考生名单,于2015年4月30日前公示。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5月20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

(二)缴费

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要求,每人缴纳130元考试费,缴费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完成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日至6月9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1寸个人免冠彩色近照,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

注:逾期不下载打印者将被视作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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