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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厦门大学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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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1

一、 审核办法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选拔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申请接受考核的学科特长和考核组别,以及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以全面衡量、宁缺毋滥为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i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20元/人(闽价费[2015]13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合格名单后公布。

二、 考核办法

我校考核分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项。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6月13日下午2:30-5:00。

考核时间:6月14日。

2.来校参加学科特长考核:我校将根据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学校注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别准备。

3.体育测试:为充分发挥自主选拔录取对中学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提高中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我校对所有来校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测以下六大类中的任何一个项目。各个项目具体测试标准之后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网址:http://zs.xmu.edu.cn)。

(1)田径类:100米、400米、跳远、铅球;

(2)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

(3)武术类:拳种可任选;

(4)游泳类:50米、100米(泳姿不限);

(5)体艺类: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

(6)体能类:实心球+立定跳远(选择此类须同时测实心球和立定跳远两项)。

4.考核成绩:我校自主选拔考核成绩由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部分组成,以 100 分为满分计算,学科特长考核所占权重为80%,体育测试所占权重为20%。

三、 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选拔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

1.资格确定

A类:符合申请条件1的考生,如初审通过且考核合格。

B类:符合申请条件2、3、4、5的考生,如初审通过且考核合格。

C类:符合申请条件6的考生,如初审通过且考核合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近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选拔招生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

(1)A类资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

(2)B类资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6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其中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获得者录取专业为人文科学试验班,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录取专业为外文学院有关专业。

(3)C类资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

四、 监督机制

1.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进行监督。

2.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

3. 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 对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2-2186219。

五、 附则

1.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4.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5.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页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 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 联系方式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zs.xmu.edu.cn ;E-mail: zs@x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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