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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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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四、选拔程序

㈠、资格初审:

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思想品德、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㈡、网上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初审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测试费130元/人,缴费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考生。

㈢、考核测试:

初审合格考生须到我校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发展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核测试定于2016年6月11日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学科特长”计划的考核测试为能力综合测试(采用机读卡笔试答题,时间2小时,共150题,满分300分)和专家组面试(满分3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能力综合测试成绩×40%+专家面试成绩×60%。

2、“双特生”的考核测试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多名专家针对考生的特殊专长、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进行测试。测试时首先由专家组与考生面谈,根据了解到的考生的兴趣特长现场命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随后专家组针对学生的兴趣特长、知识积累和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深度的面试。考核测试结果分为“出类拔萃”、“特别优秀”、“优秀”和“不合格”。

3、“国家试点学院”的考核测试为生命科学基础知识笔试和相关领域多名专家的综合面试。

㈣、资格认定: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审定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6月22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五、优惠办法

㈠、“学科特长”计划优惠办法: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考生经我校专家考核测试合格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专业选择范围如下:

表2: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考生专业选择范围

竞赛类别 专业名称
数学 数学类
物理 物理学类、工程力学
化学 化学类、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学 生物科学类
信息学 计算机类、软件工程

㈡、“双特生”的优惠办法: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经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㈢、“国家试点学院”优惠办法:

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注:对于上述优惠办法中提及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本科录取不分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我校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B。

六、录取办法

入围合格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在生源地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七、监督机制及举报渠道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wei@scu.edu.cn(监察处)

nic8401@scu.edu.cn(招生就业处)

2、电 话:028-85404020(监察处)

028-85468002(招生就业处)

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监察处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610065

八、其他

㈠、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开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㈡、考生报考自主招生时选择的科类须与高考报名时选择的科类一致。“高考投档成绩”是生源地省级招办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㈢、考生本人、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028-85468002

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邮编:610065

咨询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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