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3-21
七、志愿填报
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和四川农业大学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八、录取
获得四川农业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同科类省定录取控制线,按专业志愿,以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予以录取。录取名单将按照主管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九、监督机制
1、四川农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561,028-86293282。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发明、专利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声明:四川农业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1130
联系电话:028-86290999,86291999,传真:028-86291220
网址:www.sicau.edu.cn或zs.sicau.edu.cn
十二、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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