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3-22
四、录取原则
1、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候选考生。
2、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办关于自主招生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投档条件。
3、A等级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陕西师范大学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4、B等级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陕西师范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但不能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陕西师范大学予以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没有模拟投档线的省份参考相应科类提前批次录取线;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需要折算优惠分值;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
5、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上海和浙江考生须符合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6、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测试合格专业(类),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取到相应专业(类)学习。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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