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3-22
七、重要日程
1、报名: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8日截止;
2、初审结果查询:2017年5月5日起;
3、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2017年5月5日—5月14日;
4、打印准考证:2017年6月6日—6月9日;
5、测试:2017年6月10日;
6、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7年6月22日起。
八、注意事项
1、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单科成绩)应符合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规定,政审、体检合格;
2、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后填报的自主招生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入选专业一致;
3、浙江省与上海市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与电子科技大学对该省市公布的2017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4、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为A级及以上,另一科目不限,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
5、为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学校将重点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6、电子科技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电子科技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九、监督机制
1、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网址:http://www.uestczs.net
十一、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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