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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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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七、日程安排

1、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考生须于4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到华中师范大学(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2、华中师范大学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于2017年4月29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3、2017年4月30日—5月1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2017年6月11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5、2017年6月18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后,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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