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8-03-16

七、注册报到与后续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三)各专业招生人数不足15人时原则上不开设该专业,学生可自愿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八、奖助勤贷政策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及在文体方面有相当专长者给予奖励。我校还设有三好生、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奖项。学校设有专门的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服务,还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联系方式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学校网址:www.bcu.edu.cn

招生网址:zs.bcu.edu.cn

现场咨询: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四号楼一层102室

18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简章就为大家提供到此,想要查阅更多的高考信息,请时刻关注高考专栏,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最新、最热的高考信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