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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编辑:

2018-03-16

四、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农户加分成绩和特长加分成绩三部分构成,总成绩满分330分。

总成绩(330分)=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农户加分成绩(满分10分) + 特长加分成绩(满分20分)

五、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七、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八、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九、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

1.普通类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2.住宿费900元/学年。

奖助政策:

学校积极执行各级教育考试部门实施的奖优助学政策,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增加奖助

制度,更好的激励和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更好帮助困难学生,奖助政策如下所示:

一、中央及北京市资助政策

1.学生国家奖学金

2.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生国家助学金

4.学生饮用水、洗澡、电话等临时补助

5.学生物价补贴

6.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7.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8.应届毕业生边远山区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管理办法

二、 学校资助政策

1.学生奖学金

2.学生勤工助学政策

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砺剑”奖学金

4.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5.学生国家助学贷款

6.学生学费减免办法

7.学生特殊困难补助

其它情况:

自主招生是高考的提前招生,所有录取的学生与高考统招的学生一样,享有同等待遇,正式毕业时颁发一样的毕业证书。学校有完备的奖、勤、贷机制,助力(含贫困生在内的)所有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夯实基础,提升专业技术技能水平,更好的完成学业,为优秀学生搭建他们需求的平台,助推和帮助他们完成自己的理想。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010-87220979、010-87220709

监督电话:010-87220596

网 址: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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