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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哲学常识考点整理——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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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九、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个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表现为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从时间上看,在一定阶段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发展阶段则变成普遍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注意:共性与个性是从性质角度而言,多数与少数、整体与部分是从数量、范围角度而言。多数与少数是事物数量上的差别,不能说多数存在于少数之中,少数包含多数;整体虽由部分组成,但不是事物各部分的共同本质(普遍性是同类事物的共性),也不能说整体寓于部分之中。

2.方法论:第一,应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第二,掌握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的工作方法。

十、主次矛盾

1.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次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2.二者的关系: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可以带动次要矛盾的解决,但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坏又会反过来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学习主次矛盾关系原理,对我们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其次,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坏,对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会产生影响。如果把主要矛盾看成是惟一的矛盾,而不用必要的力量去解决次要矛盾,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一点论。总之,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既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明确主攻方向,把握中心和关键,防止不分主次,同时又要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其他各方面的工作,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防止“单打一”。

十一、矛盾主次方面

1.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指在事物内部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2.二者的联系:①二者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但又不能离开矛盾的次要方面而孤立地存在。看不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就不能辨别事物的性质。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②矛盾的主次方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矛盾的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

3.矛盾的主次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弄清事物的性质。

注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区别:(1)看方法论。凡强调“行动”要抓重点的是主次矛盾,强调“心动”分清主次的是主次方面。主次矛盾强调的是解决问题,矛盾主次方面强调的是认识问题。(2)看关键词。一般来说,凡含有中心、关键、重点等字眼的属于主次矛盾;凡有主流、支流、性质等字眼的属于主次方面。

十二、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1.唯物辩证法关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原理,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哲学依据。

2.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3.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连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都是形而上学的“一点论”或均衡论。在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时,只有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才能做到既全面,又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十三、事物发展的原因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变化、发展,既离不开事物的内部矛盾,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哲学上把事物的内部矛盾叫做内因,把事物的外部矛盾叫做外因。内外因同时存在,缺一不可,事物发展是内困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1)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2)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离不开外部条件,外因是事物的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它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3)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绝不可能撇开内因单独地起作用。

注意: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2.我们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时,要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在个人成长过程中,要学会正确地对待内困和外因。首先,要重视内因的作用。其次,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对周围环境作 “一分为二 ”的分析,正确对待机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把内因和外国结合起来。第一,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把立足点放在依靠自己力量的基础上。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自己的发展。我们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第二,实行对外开放,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第三,我们扩大技术引进,关键是对先进技术加以消化和吸收,把引进和开发、创新结合起来,提高自己的科学技术水平,形成自己的优势。我们利用外资,必须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量力而行,使之有利于加速我国的技术改造,壮大民族经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促进管理现代化。

十四、事物发展的状态

1.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叫做量变。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事物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叫做质变。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统一体瓦解,一事物变为它事物。

2.量变和质变的关系:①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②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基本形式:一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即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的变化能够引起质变。二是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只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③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④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永不停息地变化,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

注意:发展必须通过质变实现。发展一定是质变,但是,质变不一定是发展。

3.方法论: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

十五、事物发展的趋势

1.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这是由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和新旧事物的本质所决定的。①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代表了事物的发展方向,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它的成长壮大。②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抛弃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腐朽的东西。吸取和发扬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增添了旧事物根本没有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③在社会领域里,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必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这是由事物发展过程的复杂性决定的。①新事物的成长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②旧事物绝不会自行消亡,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地位,它总是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阻止新事物成长壮大。③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

3.前进性和曲折性原理归纳: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前进,是一切事物发展的途径。(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

4.方法论要求:坚信前途是光明的,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十六、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1.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①二者最根本的分歧,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③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认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2.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学会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切忌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注意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把辩证法同实践、同调查研究密切结合,加以灵活运用。只有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才能真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辩证法与坚持唯物主义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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