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中 > 高中会考 > 会考最新动态

四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2018年起实施

编辑:

2016-09-22

三、考试方式与组织

(一)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学科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科目的考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3门科目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四、考试对象与时间

(一)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参加所有学业水平合格性科目考试。当年报名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均须报名参加当年学业水平等级性科目考试。

(二)考试时间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根据国家和省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统一确定。

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分别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后进行,学完即考。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有一次合格性考试机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等级性考试科目统一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高考前进行。等级性考试每门科目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五、成绩呈现与使用

(一)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当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约占15%,B等级约占30%,C等级约占30%,D等级20%左右,E等级不高于5%。

(二)成绩使用

1.高中学生毕业认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2.高校招生录取。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生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质量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校课程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监测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其他。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根据其原就读地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承认其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对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需参加我省等级性考试方可认定成绩。从我省转往外省(区、市)的考生,由省教育厅为其出具成绩证明,到接收的省份申请成绩认定。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