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中 > 高中会考 > 高中会考指南

关于做好2015年1月广东省高中会考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haody

2014-11-14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1月广东省高中会考工作的通知,精品学习网现予以转发,请考生认真阅读!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考试中心):

根据《关于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14〕115号),我省2015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月10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月10日上午

1月10日下午

(8:30-10:00)

(10:40-12:10)

(15:00-16:30)

化学、思想政治

生物、地理

物理、历史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依据为《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2015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1,下同)要求,自行确定报考科目。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安排。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11月17~21日,其中17~19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19~21日为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各市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二)报考对象。

1.准备参加我省2015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广东省户籍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2.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其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中学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我省不予以认可。

3.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其参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三)其他。

1.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含顺德区,以下简称市招生办)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11月11日前,通过报名系统维护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

2.报名前其他准备工作、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试行)》(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gd.edu.cn)上下载,以下简称《考务工作手册》)。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