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liujy
201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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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曾一度称为“唱歌”课,且现在“唱歌”教学的份量在音乐课中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突出了“唱歌”在音乐教学中的重要性。正如日本音乐教育家高萩保治先生所指出的“歌唱是人类的本能,歌唱是人类最自然的行为之一。歌喉是人人随身携带、最方便的‘乐器’,歌唱是表现人们喜怒哀乐的最恰当的手段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在中小学学音乐课程中会如此强调“唱歌”教学的原因所在。在义务教育阶段“唱歌”是音乐学习内容的一部分,而高中阶段《歌唱》属音乐课程中单独开设的教学模块,那两者之间的学习有何区别与联系呢?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歌唱》模块教学的准确定位。首先,从名称来看,“唱歌”和“歌唱”的主体学习内容是歌曲的演唱,但“唱歌”重在演唱歌曲,而“歌唱”的内涵更广,应该包括与“歌”和“唱”相关的诸多内容,如,歌曲的学习,演唱技巧的提高以及歌唱艺术欣赏水平的提高等等。其次,高中阶段的《歌唱》教学目标定位更专业,指向性更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唱歌”的学习内容,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以提高学生的综合音乐素质。高中阶段的《歌唱》模块学习旨在提高学生演唱技巧并使学生对“歌唱”的相关知识有较全面的了解,提高学生歌曲演唱、表现、排练、赏析等的综合能力。再次,高中阶段《歌唱》教学的内容更具专业性,学习的时间也更集中。义务教育阶段基本上以齐唱、合唱歌曲的学习为主,并将歌曲学习与音乐教学其他领域相结合。高中《歌唱》模块涉及到各种演唱形式的学习与实践,并且是歌曲演唱与歌曲赏析相结合进行学习,学习时间集中于一到两个学期。最后,高中阶段《歌唱》模块的学习更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义务教育阶段基本上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歌唱学习,是全员参与的唱歌学习;高中阶段是选修课程,是一部分对“唱歌”有兴趣,或有一定基础的学生参与学习。学习的方式也更主动,以互动或自主学习方式为主,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在学习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与表现能力。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任何教学活动都是围绕着某种教学目标展开的,任何教学措施都是为着实现某种教学目标服务的,教学目标支配、调节、控制着整个教学过程。因此,教学目标的定位关系到整个教学的开展。如果将《课标》中对《唱歌》模块的教学目标定位具体化,笔者认为,其最终目标是通过该模块的学习让学生获得如下几种与“歌唱”相关的能力。一是歌曲鉴赏能力,能对歌曲创作的艺术品位和歌曲表演者演唱水平进行正肯的评价;了解歌曲表现的各种形式和各种演唱方法及其表现特点;熟悉一些经典的各种演唱形式的声乐作品;能够感受人声丰富的表现力。二是歌曲表现能力,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有气息支持的发声、圆润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地歌唱。在独唱中,能够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依据自己的声音特点,自信地、有表情地歌唱。在合唱中,能倾听各声部的声音,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的动作作出敏锐的反应。三是歌曲排练能力,具备一定的歌曲表现的自主排练的能力,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了解排练的一些基本常识和要求;能够简单分析歌曲的特点与风格,表现歌曲的音乐情绪;能对自己、他人、集体的演唱作简单的评价。
教学目标又决定着教学方法的选择。如何在较短的18课时内最大限度地达成上述三方面教学目标,如何针对模块的教学目标开展教学,需要认真思考和精心安排。笔者认为,首要问题是要摆正教材的使用观:不主张教教材,而是充分利用好教材内容进行“歌唱”教学。具体来说不是要老师们在18课时内将教材内容全部教给学生,而是在18课时内,充分利用好教材内容,提高学生“听、唱、排”的能力。理解到这一点,对于在18课时内如何开展“歌唱”教学非常重要。为了能充分利用好教材资源,教学时建议老师从以下三面着手,创造性地进行《歌唱》教材。一可取舍教材内容,即可选取教材中最有利于教学的部分材料进行教学。二可重组教材内容。即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次序,甚至可以几方面内容同时进行教学。三可拓展教材内容,即根据教学需要和教师拥有的资源情况,适当补充一些与学生现实音乐生活息息相关的鲜活的“歌唱”教学内容,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
《课标》中明确指出:歌唱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强调“让学生多欣赏优秀的声乐作品,感受人声的丰富表现力与美感”。《歌唱》模块中“欣赏歌曲”主要听什么及如何听,才能有助于学生鉴赏能力的提高呢?合唱是具有十分丰富艺术表现力的音乐艺术形式,其音域宽广、音色丰富、体裁多种多样,是实施音乐审美教育、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合唱歌曲的欣赏与表现也是《歌唱》模块的重要内容之一。《歌唱》教学合唱欣赏中,要让学生充分感受合唱艺术丰富的表现力,学生不仅要一般性地感受、体验合唱,更要深入理解合唱作品的艺术特征及其深刻内涵。欣赏时关注作品的创作风格及表现特点,聆听声部音色的和谐、均衡、协调、统一;了解合唱艺术的基础知识,如,合唱艺术的起源与发展、合唱艺术的种类(无伴奏合唱、混声合唱、童声合唱),合唱队的编制等;熟悉一些经典合唱曲目等等。对除合唱外的各种演唱形式的欣赏,也是《歌唱》模块中学习内容之一。欣赏表演唱、对唱、组合演唱、小组唱等演唱形式曲目,突出了解其各具特色的表现形式及艺术表现特点;欣赏独唱曲目,应强调对几种演唱方法、各类人声特点以及对著名独唱表演艺术家演唱风格的了解。让学生充分体验声乐演唱的艺术魅力,了解音乐演唱艺术中的各具特色的演唱形式,提高学生在声乐欣赏方面的艺术素养,同时也能更好地激发同学们的声乐演唱兴趣。《歌唱》模块教学中的“欣赏”教学开展,可采取“集中欣赏”和“结合欣赏”两种形式。“集中欣赏”即由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就“歌唱”中某一内容以“主题”的方式集中组材欣赏。如,“感受合唱经典”、“无伴奏合唱作品赏析”、“童声合唱的艺术”、“五彩缤纷的演唱形式”、“独唱的魅力”等等。“结合欣赏”即在进行演唱实践时结合排练曲目进行赏析。《课标》中对《歌唱》模块的教学建议中强调:排练合唱曲时要引导学生对作品的整体感受与体验。结合学生的排练曲目赏析,让学生熟悉了解作品的表现特点,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感受音乐作品的美,体会和谐统一的合唱音色,即能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水平,又能为更好地表现歌曲打下基础。同时,表演又是强化音乐理解力和音乐体验的有效途径之一,教学中将两者有机的融合,能发挥教学的最大效益,促进学生审美能力与表现能力共同的提高。
标签:高中综合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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