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10-10
普鲁士处于帝国的中心地位。
贵族和主要由贵族阶层人士组成的军官团在社会上始终举足轻重。
因此,德意志帝国及其宪法含有较浓厚的封建和军国主义的特征。
(二)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1、内容
行政权——皇帝、宰相
立法权——议会
2、英国君主立宪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的对比
君主立宪制主要有两种:议会制和二元制。
(1)君主对比——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如英国,从法律上看,英国国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国家的化身”,但实际上国王的权力虚有其表,法律上赋予国王的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任命对自己负责的内阁,直接掌握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但君主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有否定权,可见真正的立法权实际上也不在议会手中。德意志帝国实行的就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2)议会对比
英国国家权力的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议会分为上议院(即贵族院)和下议院(即平民院)。
德国的议会中,上院(即联邦议会)代表各邦,议员是邦政府派遣的高级官员,按照邦政府的指示统一投票,这是德国真正的实权机构,对立法和决策有决定权。下院(即帝国议会)由25岁以上的男子按照普遍、直接的普选制选出,在形式上代表民意,但实权很小,它通过的法案必须得到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联邦议会有权在皇帝的统一下解散帝国议会。
(3)行政政府对比
英国的内阁掌握行政权,由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党组成,名以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德国的内阁首领宰相由皇帝任命而不是议会选举产生,宰相本人又任命政府各部的负责人。宰相的权力来源于皇帝,因此他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德意志统一前,俾斯麦曾在议会中公开宣称“我们这里不是英国,我们这些大臣是国王的奴仆而不是你们(指议员)的奴仆。”,体现了“主权在君”的原则。
3、评价
优点/作用
(1)德国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
(2)德国社会的一大进步
(3)有利于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使德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
缺陷
(4)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军事色彩。
人教版历史高一上学期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欧洲大陆的扩展说课稿模板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标签:高一历史说课稿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