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蚌埠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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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3

五、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

(一)岗位职责。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

(二)岗位待遇。省统一开发的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月工资1500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在参加本市事业单位招聘时,享受相关加分规定。

(三)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四)岗位管理。市、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

(五)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政策咨询电话: 2051699 (市人社局就业科)

资格复核咨询电话:2043186(市就业中心再就业服务科)

考务咨询电话: 2056631 (市人事考试中心)

怀远县咨询电话: 8858003(怀远县人社局)

固镇县咨询电话: 6052618(固镇县就业局)

五河县咨询电话: 5028144(五河县就业局)

附件:

2012年蚌埠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2012年8月份\8.13\补充公告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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