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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
(五)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部分职位在面试之后进行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加试人选:遴选计划1-2人的,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
(六)考察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遴选计划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网上发布(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考察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名额1-2人的,差额1人; 3-7人的人,差额2人。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对象。
各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遴选办审核同意后,分别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和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本次遴选的相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市遴选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57-3027464、3027160。
考务咨询:0557-3023453。
监督举报:0557-3023777。
特此公告。
附件:宿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关于安徽宿州市直机关2016年遴选公务员29人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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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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