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四川眉山市委巡察办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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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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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页2、体检

(四)体检

体检由市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市委组织部审定

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纪委组织部 (028)38165310

附件:中共眉山市委巡察办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关于2016年四川眉山市委巡察办遴选公务员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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