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编辑:

2012-08-31

(二)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通过其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名网页,填报报名信息。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12年9月3日9:00至2012年9月7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选择报考职位,提交报名申请。

2、查询报名结果。考生请于2012年9月10日9:00至2012年9月14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通过报名的考生可打印报名表。

四、现场资格审查

2012年9月11日9:00至2012年9月13日17:00,由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报名考生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招录机关不需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同时进入面试。

接到招录机关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其中,招考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五、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面向社会统一公布。2012年9月17日,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其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将于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4日进行,面试工作由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如个别招录职位在报名结束时,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可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现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时,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专业科目考试由各招录机关根据招考职位要求自行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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