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编辑:

2012-08-31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xls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doc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doc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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