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2012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公告

编辑:

2012-11-22

(七)志愿到偏远薄弱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黑庄户、常营、孙河、金盏、金盏第二、豆各庄、平房、小红门、来广营、管庄第二、王四营、高碑店、三间房、十八里店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偏远薄弱农村机构;

(八)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2下半年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于11月26日9:00—12月2日16:00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近期二寸证件照,打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初审。报考者于12月3日(9点-15点)持所需材料到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三元桥西北角第三置业大厦四层)进行资格初审。未进行现场初审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现场初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字);

(2)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招收条件但暂无法提交相关材料的应届毕业生可先参加考试、面试,待材料齐全后及时上交,经审核无误后再予办理接收手续,凡未及时上交者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且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以下简称“卫生人才分中心”)于12月4日-12月6日对现场初审材料进行复核、审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12月13日-12月15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心理测试、笔试时间

12月15日9:00-11:20,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心理测试及笔试。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

报考者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卫生人才分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合格标准,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用人单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及面试的综合成绩等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经卫生人才分中心和用人单位审查人事档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或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四、公开招聘人员的管理

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劳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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