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考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10-16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北京市12315工商咨询服务与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及各区分局登记注册服务中心、区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区消费者协会、区分局信息档案中心为隶属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上述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17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考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部门及职位要求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招考1名、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招考1名、北京市12315工商咨询服务与消费投诉举报中心招考1名、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招考1名;区分局登记注册服务中心、区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区消费者协会和区分局信息档案中心招考73名,各部门职位名称及职位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市工商局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17年5月4日);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当天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不能由他人代理。

(二)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三)报名地点:报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北京市12315工商咨询服务与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和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的考生,请到北京市工商局12层1209会议室报名(海淀区苏州街36号)。

报考区分局登记注册服务中心、区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区消费者协会和分局信息档案中心的考生,请到北京市工商局各区分局人事教育科报名(分局联系电话附后)。

四、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和户口簿(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工商局事业单位招考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照片张贴或打印均可)。

五、招考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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