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编辑:sx_yanghx

2012-11-15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11”重点师范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201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25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2012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211”重点师范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英语学科允许非师范类相关专业报考。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原则上为重庆市生源;非重庆市生源的,需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选择聘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双选会现场)

3.具体报名方法及要求

考生首先填写并打印简章上的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并在所在院系盖章,然后在11月17日上午9:00—12:00到西南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在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内竞争。

(注:今年重庆市渝北区不再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因此,这五所师范院校的考生须在11月17日上午自行到西南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并参加考核。)

现场审查时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英语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重庆市渝北区考核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注: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考核

1.初试

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初试分值100分。

初试主要为教育教学理念进行测试。包括考生自我介绍(须同时提供大学学科成绩、获奖情况和奖学金情况等内容,不介绍本人姓名)和考官有关教育教学知识提问两个环节。

考核小组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和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获奖等情况量化评分(应聘人员初试的原始材料留存一个月备查),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数额1:3的比例,在初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若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时间:11月17日下午1点半(地点到时通知)。

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内容:根据应聘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

现场备课时间为10分钟,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时间8分钟以内。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20%+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80%。尾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选择聘用学校

根据拟招聘岗位指标数,分学科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自行选择聘用学校。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学历、大学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高的优先。

一经选择,不再更改,如有考生弃权,则在同一学科范围内,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考生选择聘用学校后,经考核领导小组现场确认,当即与聘用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被聘用者到岗前由渝北区教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学校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能力素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渝北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渝北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规定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渝北区监察局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考核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个人档案交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人事科审查,并按规定送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审批同意的招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招聘学校报到(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和签约后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人事科 023—67815472、023—67813597

(二)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市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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