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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6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院校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
六、确定招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到应聘学校正式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招聘人员须在报考学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流动。签订协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就业协议书。
截止2013年8月31日,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阳教育网(www.yyxjw.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纪律要求
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和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报考人员及有关院校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一经组织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要保持信息畅通,对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考生应注意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日程安排
201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组织相关学校开展招聘工作。
11月15日上午到重庆三峡学院组织初选工作;
11月15日下午到长江师范学院组织初选工作;
11月16日上午到西华师范大学组织初选工作;
11月17日上午到四川师范大学组织初选工作;
11月19日上午到内江师范学院组织初选工作;
11月19日下午到重庆文理学院组织初选工作;
11月20日上午到西南大学组织初选工作,下午在西南大学组织全体研究生及部属高校的考生集中面试;
11月21日上午到重庆师范大学组织初选工作(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三楼);
11月23日至11月24日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三楼)组织集中面试;
11月27日上午9:00至11: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弘德楼)组织全体面试合格人员笔试。
12月1日前在云阳教育网(www.yyxjw.gov.cn)上公示考生成绩及体检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检举。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体检人眩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海 联系电话:023-55138681,1390826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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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重庆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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