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3-01-10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学校概况
西南政法大学原名西南政法学院,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从继续教育到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法学教育方面,成为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齐全,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社会贡献突出,在全国法律界有良好影响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渝北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宝圣湖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学校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应用法学院等13个学院,18个职能处(部)、室,5个教学辅助单位,有20个本科专业、2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学校有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学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覆盖10个法学二级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以及工商管理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教育部对全国数百所高校的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学科排名全国第六;在中国管理科学院科学研究所主持的大学研究生院二级学科评价中,我校经济法学科在全国同类学科排名第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96名,具体请查阅(www.cq.huatu.com/《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专任教师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治学严谨,为人诚信,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3)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科研项目及主持我校重点建设项目的能力,胜任研究生培养或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身体健康;
(4)符合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
2.高层次领军人才另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学科发展态势;
(2)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研究队伍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研创新活动;
(3)在国内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水平;
(4)应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即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另需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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